一、境内机构借用外债、外汇(转)贷款均需在规定的的期限内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外债登记证》和《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二、借用外债的境内机构还本付息时,应按《规定》第七条办理;借用转贷款的境内机构还本付息时应按《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办理。 三、为保证转贷款登记工作双线核对制的实施开户行在办理还本付息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办法》第十条规定。 四、对使用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贷款逐笔登记确有困难的地区,由债权人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编制的转贷款月报表形式代理登记。 ■登报范围: 证件遗失声明、挂失登报、遗失登报、登报挂失、丢失声明、声明作废、声明公告、通知启示、注销登报、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登报、变更公告登报、股权、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拍卖公告登报、招标公告登报、离职声明登报、商业声明登报、合并公告登报、分立公告登报、法院公告、报花广告登报、板眼广告登报、楼盘广告登报、招聘广告登报、出租转让广告登报、工商广告登报、夹报广告等登报。 ■企业公告登报: 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拆迁公告、催收公告、催款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迁坟公告等各类启示公告登报。 ■遗失声明登报: 公司营业执照遗失登报、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合同、票据、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人名章、海运提单、核销单、报关单、产地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保险公司收款凭证遗失登报、展业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常驻代表工作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汇IC卡、备案登记表遗失登报、收据、公司基本账户许可证等登报。 咨询电话:0311-80691693 0311-80691692 工作在线QQ:3212 798544 微信:L18931148612 邮箱:(baosheyuny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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